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捉奸基本上算是一件損人不利己的事,它等于是主動把對方造成的傷害和侮辱最大程度的固定在自己的臉面和心靈上,也等于是把自己和配偶的尊嚴同時折殺殆盡,并把彼此推到了無可挽回的絕境上。
捉奸也是一件很累的事情,因為它大多數(shù)是一種蓄謀已久的行為,你要先懷疑他,然后調(diào)查他,跟蹤他,再然后捉奸在床,人贓并獲。
問題的關(guān)鍵是:脆弱的人性如何能接受得了絕對的真實?假如兩個人感情還不錯,干嘛要設(shè)計捉他?讓他的丑陋和難堪至真至極的呈現(xiàn)在你的面前,銘刻在你的心靈,讓你一生連最后的一點溫馨回憶都沒有?更難的是,抓到了以后又能怎么樣?如果不離婚,恥辱會跟著你們一輩子。
惟有離婚。既然是這個結(jié)局,就不一定非選擇這種手段非得抓個你死我活不可了,因為每樁離婚背后,都不會是單純的一件事引起,身后必有其他不能面對的原因組,捉奸不過是為自己找了個導火索罷了。況且,無論如何,捉奸不是一件體面的事,實在有失大雅。
真正苦的倒是那些從沒想過離婚卻意外撞見的人。
那個叫玉的故事就像電影。
她在深圳找了一份工作,老公卻留在了家里。幾個月來他們經(jīng)常為了這個那個在電話里口角,一天,玉趁公出的機會,偷偷中途溜回了家,為了避免萬一,她事先用百樂通給老公打了好幾個電話,可他的電話關(guān)機,怎么也打不通,租的房子又沒有座機……到家的時候剛好是凌晨5點多。敲了半天的門,老公出來了,見到她嚇了一跳,驚訝地問:"你怎么回來了?"她解釋說:"我給你打過電話,想讓你接我,但是……"老公猶豫了一下,說:"那你能不能先別進去了,里面有個女孩,我怕你嚇著她。"玉一聽,也嚇了一跳,忙說:"好,那我先去逛一逛,待會再回來。"捉奸捉到這份兒上就有點境界了。那是一個嚴寒的早晨,下著細雪,玉在清冷的街道上孤獨地走了兩個小時,才回到他們那不到30平方的小屋。后來他們離了婚。分家的那一天,他們抱頭痛哭,為了曾經(jīng)的艱難歲月,為了至今的彼此相愛。玉后來無限懊惱地對我說:"我可以不去捉奸,給他和我的愛都保留最后一份尊嚴,可是,我卻實在無法面對那張床,面對那份恥辱。"她經(jīng)常痛心疾首地悔恨自己當時為什么自作主張不告而至,然后苦口婆心地勸告我們:“如果你們是兩地分居,見面前可一定要先聯(lián)絡(luò)好啊,千萬不要搞什么意外驚喜或突然襲擊呀,不然誰都沒有退路!
不敢捉奸,不能捉奸,捉奸之后無法承受傷痛的結(jié)局,因此想方設(shè)法讓自己看不見,這真是現(xiàn)代女人不得已上演的悲慘的一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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