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義烏的大街小巷我們經(jīng)常能看到這樣一些身影:單人站立在裝有兩個輪子的類似滑板的小車子上,在街道的大小車輛間靈活穿梭,這種小車名叫電動平衡車,又叫體感車、思維車、攝位車等,因為車身靈巧,能夠在交通擁擠的道路上自由穿梭而備受青睞。
平衡車受年輕人追捧
這種平衡車一上市,就受到了青年朋友的大力追捧,在國際商貿(mào)城就有不少銷售電動平衡車的經(jīng)營戶。據(jù)了解,市場上銷售的電動平衡車主要有獨輪和雙輪兩類。這種平衡車是用鋰電池儲電,每次充電可行駛15公里左右,最高時速為15公里。電動平衡車采用站立式駕駛方式,通過改變身體重心或者使用操控桿來控制車體運行。電動平衡車價格懸殊較大,便宜的只要500元,貴的則要上萬元,滿足了市民不同消費層次的需求。
不少年輕人喜歡用它來代步,一些私家車主也喜歡把它放在車上以備不時之需。在夜間,更有不少代駕服務(wù)者,乘著電動平衡車趕去各個夜場為車主代駕。因此,體積小、重量輕而且可以快速拆卸的電動平衡車在我們的生活中慢慢流行開來。
電動平衡車不具備道路行駛權(quán)
不過,電動平衡車上路真的合法嗎?電動平衡車究竟屬于機動車還是非機動車?應(yīng)該行駛在機動車道上還是非機動車道上?出了事故如何認定?
記者從市交警大隊北苑中隊了解到:由于電動平衡車是新生事物屬于助力車,暫時還沒有對這類車輛的法律與法規(guī)界定,但可以肯定的是,這類電動平衡車并不具備道路行駛權(quán)。同時,電動平衡車并非交通工具,而是類似于旱冰鞋和滑板的產(chǎn)品,因此不應(yīng)在機動車以及非機動車道行駛。根據(jù)《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的規(guī)定,行人在道路上不得使用此類滑行工具,這也意味著電動平衡車也不能開上人行道。同時,由于電動平衡車不具備路權(quán),一旦發(fā)生交通事故,性質(zhì)難以確定。
因此,交警部門提醒廣大市民,電動平衡車雖然簡便快捷,但是為了自身和他人的安全,最好不要上路行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