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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了快兩年了,買房之前兩個人相處的很好,各方面都合拍,也很聊得來。五月份他買了房,房子和我沒有任何關(guān)系,他父母給的150+首付,之后他每個月還6000,寫他的名字,婚前財產(chǎn)。由于房子還未交付,所以他每個月的租金+房貸已經(jīng)超過他工資了,目前他的存款估計到年底就不夠花了。我覺得和他繼續(xù)下去十分影響戀愛體驗,并且他每個月還這么多錢,花在我身上的幾乎就沒了,我還要承擔(dān)日常開銷。甚至昨天七夕,他跟我說沒什么錢了,就帶我出去逛了逛。還是決定分手了。
覺得工作后的分開理由很少是出于情情愛愛了,再好的感情還是要考慮現(xiàn)實因素...
另外他的父母很防著我。當(dāng)初我父母的意思是可以兩個人一起買房共同貸款,寫兩個人的名字,這樣月供壓力會小,因為雙體制內(nèi)的公積金還可以。但他的父母堅持要婚前買房,寫他兒子一個人的名字。OK。現(xiàn)在的情況就是還沒開始裝修呢他家那邊已經(jīng)快拿不出錢了,總不能指望我出裝修費吧?我就當(dāng)享受完一段不錯的感情美美脫身了,也不知道哪個倒霉蛋會接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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