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婚的由來 我國自古崇尚禮儀,傳統(tǒng)婚俗以周禮為依規(guī),有納采、問名、納吉、納征、請期、親迎等六禮。 納采:古時婚儀之主,預(yù)取女時,以雁為見面禮,使媒人致意于女父,今稱〝提親〞。 問名:男方探問女方之姓名及出生年月日,卜吉兆,今稱〝合八字〞 納吉:問名若屬吉兆,則進(jìn)媒人致薄禮相告,今稱〝小定〞。 納征:此儀節(jié)主要是送定金、囍餅及多種飾物、祭品,作為正式下聘訂盟之禮物。今稱〝大定〞。 請期:俗稱「送日頭」,是由男方委請擇日師擇定吉日良時,請媒人征求女家意見,故又稱〝乞日〞。 親迎:婚期確定,新郎乘墨車,迎親隊伍一路爆竹鑼鼓喧天,喜氣洋溢赴女家迎取新娘,拜堂完婚。 由上可見,“六禮”中得前面五禮都是屬于訂婚得范疇。此婚禮流程在我國延續(xù)了2000余年。隨著時代的進(jìn)步,人們思想的解放,自由戀愛代替了父母包辦,訂婚儀式已經(jīng)可有可無,不再是結(jié)婚必不可少的組成部分。今天的訂婚儀式可能叫做“雙方家長的正式會晤”更貼切一些。 |
GMT+8, 2024-10-22 1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