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半個月后,男朋友叫我給3個月的房租,我原先租的房子租金700一月,房間不大有衛(wèi)生間廚房,我一個人住還算湊合。
他現(xiàn)在住的房子比我的要大很多,租金1000一月,水電算上1200一個月。
我們談戀愛2個月多一些,半個月前我房子到期了,他租的房子離我公司近一點,他說他一個人住無聊,我過去和他住熱鬧點,住在一起對我們的感情也好,我上下班也方便,他租的房子騎電瓶車去公司10分鐘,我之前的房子去的話要半小時。
我搬過來半個月后要交房租了,他讓我給他三個月的房租,3000元,水電費不用我出,我以為他叫我同居是不用收我房租的,結(jié)果他這是把我當作合租室友了,要和他分攤房租,還不包括日常的一些東西上的開銷,我吃飯一天買菜一二十就夠了,和他住在一起買一次菜最少一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