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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名下2套房,1套父母住的,1套自己買的,還在還房貸,每個月5千多。買這套房的時候如果買個小點的也能全款,不過那樣就只能很簡陋的裝修甚至不裝修,想著公積金放著也是放著,干脆一咬牙買了套大的。
我的收入一年到手大概是12-13萬,公積金一年1w5左右,存款10w,之前的存款都投到房子的首付和裝修上去了,前些年收入又低,所以存款就很少。
男方名下一套房,男方父母名下一套房,情況差不多。但是男方名下那套房是全款的,比我的這套小,裝修也很簡陋,就和我自己能全款買的那種差不多。
他的收入到手大概是6-8萬,公積金一年7千左右,存款也是差不多10w,這筆存款計劃是用來結(jié)婚的,會把房子的裝修稍微再弄一弄,買點家電什么的。
說實話我對他的收入是有點不太滿意的,不過像我們這種在單位上班的,又沒有什么職位,差不多也就是這樣的收入了。我也不是特別追求上進的人,以后就打算考考證,熬資歷評個職稱,運氣好能有個小職位當(dāng)然好,沒有也無所謂,他也差不多。
我覺得以我的收入,扣除房貸的部分也和他的收入是差不多的,說不上占他便宜,婚后開支方面大家放一塊花,不會AA。
在他沒提出要在我的房子加名之前我是完全沒想過這回事,反正誰的房子不是房子啊,婚后都是一樣的;既然他提出來了,我也忍不住要盤算一下,覺得不甘心同意,而且有點懷疑他是不是太會算了。
我想了下,想建議他用他自己現(xiàn)在的存款去買套房子,一方面把公積金充分利用,另一方面省得他覺得不公平,反正我也不要求在他的房子上加名。但是每個月的還貸額不能像我這么高,控制在兩千以內(nèi)都可以接受,他要是每個月還個5千基本上計算零收入了。
住的話就住我的那套房子,房型裝修都是我喜歡的,至于他的房子愛出租出租,愛閑置閑置。
補充下相處吧。
和他是相親認識的,家庭條件他好一些,個人條件我好一些,總的來說差不多。平時開銷他稍微多點,因為我們除了吃也很少在外面買什么,我買東西大多淘寶,都是自己付了,吃飯直接買單的基本是他付錢,團購的一般是我付錢,電影也是這樣。禮物互相都送過,價值應(yīng)該差不多。
想著想著,覺得是不是還是分手比較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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