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女朋友的交往花費是這樣子的,每周必須出來看電影加吃飯。一場電影兩張電影票加零食大概在120元左右,吃飯大概在200元左右。另外還有些各種雜七雜八的玩樂,一周大概500左右。她每周休一天,一個月最基本支出都在2000元,到2500元左右,雷打不動。
有時如果她想去外地玩,這個支出就不好算,因為她不會在這次游玩出一毛錢。所有花費都只能我出。
如果遇上各種節(jié)日,比如情人節(jié),520,生日,又是另外的支出。要不送禮物,要不花紅包。比如520那天我實在懶得找禮物,直接發(fā)個520的紅包給她,當然,她那天一個禮物都沒回我。
期間,還有一些零散的禮物,布偶公仔,相機什么的送給她。她想燙頭發(fā)就發(fā)個500塊的紅包給她,想吃壽司就發(fā)個100塊的紅包過去,零零散散的紅包也一大堆。
然后問題來了,某次莫名其妙的吵架,她大罵我是這個世界上最吝嗇最小氣的男朋友,別的女的,男朋友又送這又送那,我就每個月給她吃吃喝喝這么點東西,也好意思說。嗯,她的大殺器就是別人家的男朋友。
其實她在戀愛中所有花費都不超過50元。說50元也多了,我們的交往中我就喝過她等我時買的兩瓶水,但是我不能保證她有沒有滴滴之類的花費。她的邏輯就是,談戀愛女的不可能花錢,要女的花錢男的還是人嗎?當我喝到她那支水時我差點感動的哭了。
其實我都已經接受她邏輯了,不花錢就不花錢吧。結婚以后錢都是兩個人的。
可是那次吵架以后,我頭上就貼上了小氣,吝嗇的標簽,后面就是越來越憋屈,她動不動就說我小氣,好像拿了圣旨一樣,吵架越來越多,中氣也越來越足。時不時這個閨蜜的男朋友又送了一部蘋果7,那個閨蜜又剛去了香港shopping,下個閨蜜的男朋友又請她們去哪里吃飯。尼瑪的最后我炸了,談戀愛你花了幾毛錢,還各種嘰嘰歪歪,滾一邊去,然后兩個人就完了。
可是我有個問題,按道理我談戀愛花這個錢不多,但應該不至于到很少,不停的給各種諷刺的地步吧?大家談戀愛時是怎么消費的?如果女朋友真的是一毛錢都不肯出怎么辦?是只剩下分手的路走了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