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第五十五條、第五十六條、《浙江省縣、鄉(xiāng)兩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選舉實施細則》第五十七條規(guī)定,2022年8月30日義烏市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決定: 接受王哲懷、何顯鋒、劉洪強、盛慶生、陳惠宇、方海明等6名同志因工作變動辭去義烏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wù)。王哲懷、方海明的常務(wù)委員會組成人員職務(wù)相應(yīng)終止,并報義烏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備案。 特此公告。 |
GMT+8, 2024-10-25 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