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55號 根據(jù)國家、省、市有關疫情防控工作規(guī)定和疫情防控進展,經(jīng)專家組研判建議,決定于2022年5月2日零時起,調整涉“金華義烏4·21疫情”的封控區(qū)、管控區(qū)、防范區(qū)范圍,通告如下: 一、封控區(qū) 1.江東街道上麻車村93棟; 2.江東街道江東南路127、129、131、133-1、133-2、135、137、139、141、143、145、147、149、151、153號; 3.江東街道南門街603、605、607、609、611、613、615、617、619、621、623、625、629號; 4.江東街道江南三區(qū)67幢3、6、7、8號,68幢6、8、9號,69幢7、8號,70幢10、12號; 5.江東街道青巖劉C區(qū)9-16、21-28、33-40、44-51、55-57、59-62、66-73、77-84幢; 6.江東街道東山頭51幢; 7.佛堂鎮(zhèn)雅西村雙溪口自然村72號。 二、管控區(qū) 1.江東街道上麻車村87、92、93、95幢,距村600米養(yǎng)蜂棚; 2.江東江南四區(qū)20幢、江東南路155號(南苑社區(qū)辦公樓); 3.江東街道東山頭村39-41、51、52幢; 4.佛堂鎮(zhèn)雅西村雙溪口自然村68、69、70、71、73、75號; 5.塘溪路-龔青路-南山路-南門街-塘溪路范圍內(除封控區(qū))。 三、防范區(qū) 1.江東街道東山頭村42、43、45-50、53、55-62、65-73、75-83、89、90幢; 2.江東街道上麻車村; 3.經(jīng)發(fā)大道-江東南路-實驗小學邊西側道路-實驗小學邊南側道路-塘溪路-龔青路-南山路-經(jīng)發(fā)大道范圍內(除封控區(qū)、管控區(qū)); 4.佛堂鎮(zhèn)雅西村雙溪口自然村(除封控區(qū)、管控區(qū))。 四、“三區(qū)”管理舉措 1.封控區(qū)實行“區(qū)域封閉、足不出戶、服務上門”硬隔離封控措施,卡口實行24小時值守,僅允許保障生活物資、醫(yī)療防護轉運車輛(人員)進出,對因就醫(yī)等緊急情況確需外出的人員落實閉環(huán)管理。 2.管控區(qū)實行“只進不出、人不出區(qū)、嚴禁聚集”管控措施,僅開放生活保障場所,守好“小門”。 3.防范區(qū)實行“非必要不出區(qū)、強化社會面管控、嚴格限制人員聚集”的管控措施,暫停室內密閉公共場所營業(yè),從嚴規(guī)范農(nóng)貿(mào)市場經(jīng)營管理,其它公共場所按既往人流量的30%控制人數(shù),企事業(yè)單位提倡線上辦公。 4.對不服從封控管理的人員,一律依法處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義烏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 2022年5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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