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處罰“連坐” 國家:日本、馬來西亞 日本與馬來西亞都有醉駕處罰“連坐”的規(guī)定,對醉駕的處罰不僅針對醉駕者本人,還擴至乘客、供酒者或醉駕者的妻子,這對制止醉駕行為起到了很好的約束作用。 2008年9月,以嚴懲酒后駕車為宗旨的日本新交通法正式生效,違規(guī)者將被處以最高5年監(jiān)禁或約9000美元的罰款。此外,新規(guī)還出臺了“車輛提供罪”、“酒水提供罪”及“同乘罪”等新罪種,規(guī)定凡是向酒后駕車的司機提供車輛、酒水的人,以及車上乘客都要受到嚴厲處罰。 馬來西亞也有針對醉駕的獨特懲罰方式。一旦某位男性司機被發(fā)現(xiàn)酒后駕車,警方會立即拘留他,并將他的妻子也一同送進拘留處,讓妻子“徹夜”教育丈夫,罰款800美元或坐牢半年;如果第二次醉駕被抓,則罰款4000美元或坐牢1年。 強裝“互動點火鎖” 國家:加拿大 在加拿大安大略省,對醉駕者的重要處罰是安裝“互動點火車鎖”。 每次打火前,司機都要對著儀器吹氣,假如司機的血液酒精濃度超過0.02,引擎就無法發(fā)動,儀器會發(fā)警報,提醒警方及其他司機。 此外,即使引擎被啟動,在汽車行駛一段時間后,司機還要再次接受測試。 根據(jù)加拿大相關(guān)法律規(guī)定,醉駕者第一次被裁決醉駕罪名成立,會被判安裝“互動點火鎖”1年;第二次被裁決醉駕罪名成立,會被判安裝“互動點火鎖”3年;第三次被裁決醉駕罪名成立,則會被判終身安裝“互動點火鎖”。 醉駕“昭天下” 國家:澳大利亞、波蘭、立陶宛、愛沙尼亞、拉脫維亞 澳大利亞等國嘗試利用醉酒司機的“羞恥心”對醉駕行為進行處罰,以求達到對醉駕行為“老鼠過街、人人喊打”的警戒效果。 在澳大利亞,如果醉駕者屢教不改,要被判處10年以下監(jiān)禁;警方還要把此人姓名登在當?shù)貓蠹埳,報紙專欄用《酒醉與入獄》為題,公布示眾。 在波蘭,警方抓到醉酒司機之后,會把他們的姓名、年齡、所駕車型號和牌照、被扣地點和當時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外加司機近照,一一上傳至警方專設(shè)的網(wǎng)站,再發(fā)給全國各大報刊,在指定版面曝光,這一招比單純罰款更讓人“難受”。 在立陶宛、愛沙尼亞、拉脫維亞三國,作為醉駕處罰的一種手段,警方會對被拘留過的醉駕者發(fā)放以字母“O”開頭的特殊牌號。遇到帶這種號牌的汽車,行人會“敬而遠之”,警察也嚴加監(jiān)督。 參觀停尸房 國家:美國、哥倫比亞 讓醉駕者觀看交通事故片、乃至到醫(yī)院停尸房參觀因交通事故致死的尸體,無疑是一種具有很強警醒意義的“現(xiàn)場教育”。在美國與哥倫比亞,就有類似的“現(xiàn)場教育”規(guī)定。 在美國,如果醉駕被警察抓到,除了一系列罰款與監(jiān)禁之外,司機還要重新到駕校學習,甚至包括到醫(yī)院專門看護那些住院的事故受害者,看駕校播放的醉酒駕車造成慘不忍睹現(xiàn)場的交通事故片。美國加州甚至規(guī)定,屢教不改的醉駕者還要參觀停尸房,讓他們看車禍中死亡者的殘破尸體,希望他們從此警醒。 同樣,哥倫比亞司機違章后可享受一次“看電影”的特殊待遇——觀看一部令人心驚肉跳的交通事故紀錄片,耳聞受害人的痛苦,目睹受害人缺胳膊少腿的傷殘情景。 推出“醉酒眼鏡” 國家:美國、日本 從2009年開始,美國與日本嘗試推出“醉酒眼鏡”,把醉駕危害的認識普及到初學駕駛的“準司機”一族。 2009年5月,美國一家公司發(fā)明了一種“醉酒眼鏡”,人們戴上“醉酒眼鏡”后,會感到頭暈目眩,以此來模擬體會醉駕的危險感覺。 日本的一些駕校也把“醉酒眼鏡”納入駕校學習的課程中。據(jù)悉,佩戴日本的“醉酒眼鏡”之后,會產(chǎn)生喝了5大瓶啤酒、血液酒精濃度達0.2%的頭暈目眩的感覺。由于失去了遠近感和平衡感,佩戴者無法正常步行,也無法看清眼前的物體。 “醉酒眼鏡”讓更多的人實際體會到醉駕的危險,駕校以此告誡廣大學員切勿嘗試醉酒駕駛。 2010年9月在北京舉辦的交通安全體驗活動中,市民們戴著“醉酒眼鏡”在障礙物間行走,體驗酒后駕車的感覺。 |
GMT+8, 2024-10-23 0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