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當初負責代理錦湖輪胎危機處理的律師黃進,向錦湖輪胎索要24億律師費,同時,還向媒體進一步透露了錦湖輪胎風波中不為人知的許多細節(jié)。 因大量使用返煉膠生產輪胎而被央視3·15晚會曝光的錦湖輪胎一度成為千夫所指。此后,歷經幾次的態(tài)度轉變,錦湖輪胎從拒不認錯到改變態(tài)度并制定了召回計劃。 不過,所謂樹欲靜而風不止。就在風波日漸平息之際,錦湖輪胎再度發(fā)生“內訌”。日前,當初負責代理錦湖輪胎危機處理的律師黃進,向錦湖輪胎索要24億律師費,同時,還向媒體進一步透露了錦湖輪胎風波中不為人知的許多細節(jié)。 為了進一步探究錦湖輪胎事件的內幕,《證券日報》記者專程趕到了參與錦湖輪胎召回過程的黃進律師家里,并與其進行了近4個小時的長談。 利益分配不均導致家丑曝光 “錦湖輪胎之所以會被央視曝光,主要原因是公司內部出現(xiàn)矛盾造成的。”黃進律師向記者透露。在3·15之前,錦湖輪胎在中國是第一銷售商,在南方非常有名,只是錦湖輪胎在中國大賺特賺的時候,壓低成本后的利潤都被韓國老板收入囊中,而員工卻沒有得到相應的利益。 “矛盾產生后,一位了解內幕的員工將相關資料給了中央媒體。向央視提供消息的人士在錦湖輪胎天津廠中有一定的地位,不然也不會知曉內幕!秉S進律師向記者講到。 據了解,此前天津工廠的主管是韓國人,在與員工的溝通上態(tài)度較為強硬。在員工多次要求漲工資無果后,最終向媒體提供了消息。 黃進律師向記者談到:“輪胎出現(xiàn)問題并不一定就是質量問題,也可能是使用問題。在生產環(huán)節(jié)有問題的輪胎并不好檢測,除非有內部員工揭發(fā),不然也不會發(fā)現(xiàn)! 在天津廠被停產后,錦湖輪胎長春廠爆發(fā)員工停產要求漲工資的事件。“也許是受到了天津廠的教訓,在長春廠員工停產后,錦湖輪胎馬上就派人談判并給工人提高了工資。”黃進律師談到。 相比于天津廠與長春廠相繼暴露出的問題,錦湖輪胎在南京的兩個廠比較安定。黃進向記者解釋:“南京廠的負責人是個中國人,與員工之間的溝通比較好! 輿論壓力迫使錦湖前倨后恭黃進律師受聘危機處理 韓國錦湖輪胎質量問題被央視3·15晚會曝光后,錦湖輪胎一開始拒不承認自身存在的嚴重問題,還指責中央電視臺報道失實,這種強硬的態(tài)度導致中國消費者同聲聲討和廣泛抵制。 之后,中國國家質檢總局立即強力介入,抽查其主要涉案之天津工廠輪胎樣品、暫停該廠3C認證并令該廠停產整頓,所有在華生(微博)產的錦湖輪胎都被列為國務院“雙打”專項行動方案重點產品,各地工商局和有關執(zhí)法部門也采取了令其停止銷售和就地封存的相應措施,錦湖輪胎在中國出現(xiàn)整體生存危機。 在各種壓力下,經過一周的彷徨,李漢燮作為錦湖輪胎株式會社中國區(qū)董事長通過傳媒和中國中央電視臺《消費主張》節(jié)目公開向廣大消費者道歉,并做出了將所有違規(guī)生產的輪胎產品全部召回的承諾。 為了解決這一事件,錦湖輪胎聘用了國際著名的公關顧問公司——福萊希樂國際傳播咨詢公司(簡稱:“福萊國際”)作為公關顧問。從3月22日開始,福萊國際中國總部副總裁王雷先生就開始不斷向黃進律師咨詢法律意見,為錦湖輪胎尋求解決問題的方式方法和渠道。 “錦湖一開始的態(tài)度是比較強硬的,還想控告媒體,因此,我首先就提出要其放低姿態(tài)并端正態(tài)度,與國家質檢部門積極配合,立即制定召回計劃兌現(xiàn)承諾,才有取得諒解、擺脫困境的機會!秉S進律師一邊回憶一邊向記者講述溝通的過程。 “在通過溝通后,錦湖的態(tài)度開始轉變,并開始準備制定召回計劃,但是,由于此事沒有先例,而且迫于輿論的壓力,多數律師不敢給錦湖輪胎代理此事,因此,最后錦湖輪胎找到了我作為公司的特別代理。”黃進回憶道。 第一次召回計劃被否錦湖與質檢總局討價還價 按照福萊國際中國總部副總裁王雷的安排,黃進律師于3月28日中午與準備前往國家質檢總局“過堂”的錦湖輪胎有關人員,即李漢燮先生、金炯均先生(錦湖中國輪胎銷售有限公司總經理)等人正式見面商談。商談后,李漢燮當場聘任黃進律師為“錦湖(中國)輪胎銷售有限公司法律顧問”“特別代理”并在委托授權書上親筆簽名。 得到授權后,黃進律師參與了當日下午國家質檢總局的“過堂”!斑@是錦湖輪胎第一次與國家質檢總局見面。”黃進向記者談到:“一進屋就發(fā)現(xiàn)參與的人特別多,有幾十個人,不光是國家質檢總局的官員,還有很多專家也參與了。” 在第一次的匯報后,由于錦湖輪胎的召回計劃過于粗糙,被國家質檢總局全盤否定!板\湖輪胎的這個召回計劃僅僅就兩頁紙,只能說是個打算!秉S進如此說道:“這次會面就像批判大會,針對錦湖輪胎的批判一個接著一個! 據黃進介紹,對于召回計劃,國家質檢總局向錦湖輪胎提出了要求:從2006年開始到2011年,總共6年產品納入召回范圍!拔耶敃r提出按汽車管理規(guī)定的年限來看,應該是召回3年之內的,也就是從2008年開始。這一提法被通過!秉S進講到。 第二天,也就是3月29日,錦湖輪胎的相關管理人士在黃進的律師事務所開始了長達3天的討論,并最后制定了召回計劃!霸谘杏憰r,我曾向錦湖輪胎的方面詢問其對召回計劃是否有想法,可錦湖方面的人都低頭不語,我只能自己動手寫了。”黃進向記者講到:“除了召回范圍和召回批號是由錦湖自己來制定的外,其余都是我自己當時手寫的。還另外找了3個律師做助手! 據了解,初稿中,召回的數量定為20多萬條輪胎,但是,國家質檢總局認為不應該只召回3·15曝光后的輪胎,而從2008年開始計算的話,最終將召回數量定為30萬條!盀榱舜_定最終召回數量,我和國家質檢總局進行多次的溝通,打的電話已經多的記不清了。”黃進向記者談到:“之前,錦湖最先表示只召回天津廠生產的輪胎,可是,國家質檢總局提出由于對錦湖輪胎的投訴是全國性的,投訴達4萬多起,因此,要求錦湖輪胎擴大召回范圍。錦湖輪胎也對此做出了讓步! 最后,錦湖輪胎的召回計劃終于在3月31日晚上制定完成,而國家質檢總局也沒有提出異議。4月1日下午,錦湖輪胎遞交了報告。4月2日,公開發(fā)布公告。 然而,召回聲明卻引來了更廣泛的質疑。原因之一是召回數量與產量不成正比。對于在國內設有三家工廠、年產能2000萬條的錦湖輪胎來說,3年生產的輪胎在6000萬條左右。而本次召回的30萬條僅占生產總量的0.5%,占天津工廠的1.5%。顯然有降低召回數量、逃避召回責任的嫌疑。 黃進向記者表示:“作為律師,我要考慮到如何才能平衡國家質檢總局、消費者和錦湖輪胎三者的利益,使三方利益達成一致。”總的來說,召回計劃把消費者的利益滿足到最大限度,把涉案企業(yè)分別做了處理使其直接損失減少到最低限度,把國家主管部門和方方面面提出的要求都全面加以體現(xiàn)。 錦湖輪胎按下葫蘆浮起瓢代理律師索要24億律師費 從錦湖輪胎在3·15晚會曝光后的前后不一的態(tài)度就可看出公司的變臉速度。可是,到底是什么原因使得錦湖輪胎從要控告媒體的強硬態(tài)度變成提出主動召回“問題輪胎”并擴大召回范圍的態(tài)度呢? 黃進律師向記者解釋道:“其實,錦湖輪胎此前在國家輪胎質檢中心的檢查是一種物理性的檢查,雖然通過了標準線,但這并不代表輪胎就沒有問題,如果錦湖輪胎的態(tài)度繼續(xù)強硬下去,不主動召回的話,那么,國家可以啟動全面調查手段進行調查,一旦這樣,錦湖輪胎將面臨全國性的停產,其損失將會更大! 黃進向記者算了一筆賬:“錦湖輪胎天津廠停產一天就損失600多萬,如果全國停產一天,錦湖的損失將在1400萬以上。” “這還僅僅是調查階段停產造成的損失,一旦查出輪胎有問題,那么,罰款很可能達上千億以上!秉S進如此講到。 由此可見,錦湖輪胎的這次事件對公司的影響之大?闪铧S進律師寒心的是,在他加班加點為錦湖制定了召回計劃并通過了之后,受到了不公平的待遇!按饲,我們簽的是風險合同,就是說只有成功了才支付報酬的合同,可是,在召回計劃通過后,錦湖不但分文未給還解除了之前簽訂的合同。”黃進表示,錦湖輪胎想以3000元/小時的計算方法打發(fā)我,但那是在一天工作量不超4小時為前提的,而且,錦湖輪胎是以盡快解決事件為前提下聘用的我,這就更不能以小時計費了。換成其他律師,完全可以拖延時間。 據了解,黃進律師僅用了5天的時間就完成了召回計劃的制定與通過。黃進律師表示,錦湖輪胎最高應為此支付24億元的律師費。“錦湖輪胎2010年的銷售總額有50億元,以此類推的話,我們假設2009年銷售總額達40億元,2008年銷售總額達30億元,3年加起來有120億元,除去1/3出口的收益,內銷的收益有80億元,屬于公司的涉案金額。由于簽訂的是風險合同,最高需要付給律師維護利益的30%,而這次維護的金額達80億元,因此最高付給律師的費用應為24億元! 在雙方談判沒有進展的情況下,黃進律師已經將錦湖輪胎告上法院,但法院還未給予明確回復!斑@次追討律師費不僅是個人的利益在其中,還包括民族利益和國家利益在其中,”黃進表示,“如最終收到的律師費用24億元,扣除30%后,將有一多半的收入上繳稅收。” |
GMT+8, 2024-10-22 18: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