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則《秒殺“零月薪”,哥為找工作愿意當“負月薪”》的帖子在各大論壇熱傳。當“零月薪”和“負月薪”這類名詞不斷出現(xiàn)在各大媒體醒目的位置時,各方聲音有贊有彈,有對大學生就業(yè)不再眼高手低擺正心態(tài)感到欣慰的,也有反思大學教育價值所在的,有感嘆就業(yè)壓力下的無可奈何,也有質疑此舉有違反法律之嫌。
大學生:容忍“零月薪”只為換取工作經驗 在求職壓力如此之大的背景下,除了提升自身競爭能力之外,也有許多求職者選擇不對口的工作、去偏遠地區(qū)或者基層工作,“零月薪”或“負月薪”也成為其中被火熱談論的一種。 對于“×月薪”,有人解讀為大學生之所以情愿白打工甚至倒貼,是由于現(xiàn)在不少用人單位拒絕招聘沒有經驗的大學生。但也有人認為:這雖然也是現(xiàn)實,可大學生為了獲取工作經驗而自掏腰包,是否真的有此必要? 華南理工大學的馬同學就認為,大學期間大學生通過實習獲取的經驗,是可以成為工作經歷寫入簡歷中的。如果到了畢業(yè)才想起需要工作經驗,那實在是為時已晚,這已經在起跑的時候慢了半拍。 當然,也有人認為是大家誤讀了大學生“零月薪”的意愿。大學生之所以可以容忍“零月薪”,目的也是想通過這么一個自我表現(xiàn)的平臺獲得寶貴的工作經歷。調查顯示,大學生“接受零月薪的時限最短為1個月,最長可達半年”——換句話來講,大學生只是把這段時間當做積累經驗、獲得工作的一個就業(yè)技巧而已,并不值得大驚小怪。 企業(yè):一味降低身價只會適得其反 企業(yè)面對大學生對月薪要求不高甚至是沒有要求的情況,會不會更加青睞這樣的應聘者呢?對此,很多企業(yè)認為如此放低要求的學生,是不是本身能力有問題?或者對自己并沒有什么自信?這樣的應聘者即使是進到公司也不知道能否勝任工作。如此看來,一味地降低求職要求反而起到了相反的作用,一個對薪水一點要求都沒有的人,企業(yè)可能也只會敬而遠之。 這份出現(xiàn)“零月薪”名詞的調查報告的撰寫人、北京青年壓力管理服務中心主任熊漢忠之后也在媒體上表示,當時設置“零月薪”如此極端題目的初衷,只是為了考察大學生的就業(yè)心態(tài):到底是以工作發(fā)展為導向,還是以薪水待遇為導向;但并不意味著他就贊同隨意克扣員工工資的企業(yè)存在。 他認為,正規(guī)企業(yè)是不會接受“零月薪”大學生的。因為,一般企業(yè)的薪資都是根據不同的崗位層級設定好的,這種特殊要求反而會打破規(guī)矩。如果企業(yè)因為現(xiàn)在勞動力充裕,就落井下石實行“零月薪”制度,這不但對于大學生不公平,而且也是一種赤裸裸的剝削,最終也會受到法律的懲罰。 記者觀察:不要妄自菲薄 越來越多的大學生在求職的時候,已經沒有原先的眼高手低了,對自我能力和價值的認識更加清晰明確,這在一定程度上是大學生在逐步成長的表現(xiàn)。但是,如此對自己的月薪值期望無限降低,甚至放棄月薪或自掏腰包的狀況,實則為社會形勢下所表現(xiàn)出的極端現(xiàn)象,也是對大學生的不公平。 如果可以選擇的話,我相信沒有人愿意選擇“零月薪”、“負月薪”這種極端的做法,因為這本身就是一種被扭曲了的價值體現(xiàn)。雖然很多過來人都主張大學生并不應注重走入社會第一份工作的薪酬水平,更多的注意力應放在這份工作給你帶來的能力提升和經驗積累,以及自己以后的發(fā)展前景。但是,這并不是讓大學生如此放低要求,甚至妄自菲薄,“零月薪”并不是出路,也并不能緩解就業(yè)難的現(xiàn)實。中山大學今年畢業(yè)并已經找到工作的小何同學聽到“零月薪”、“負月薪”等詞后,甚是不解,他說,雖然在求職過程中遇到很多困難,但是他對自己還是充滿了信心的,一次次的面試后最終獲得了還比較稱心的工作。 社會一直強調大學生在找工作的時候要認清自己的價值,擺正自己的心態(tài),這句話其實有兩層含義:一層就是大家經常說的,不要眼高手低,要虛心求職;而另一層意思卻經常被我們忽略,就是建議大家不要對自己的能力沒有信心,適當?shù)亟档妥约旱钠谕滦街档耐瑫r,也不能過分貶低自己,懂得爭取自己應得的利益。健康積極的心態(tài)是擺正,既不高,也不能低。 名詞解釋: 零月薪:由團北京市委、北京市學聯(lián)主辦,北京青年壓力管理服務中心承辦的2010大學生就業(yè)壓力管理論壇近日發(fā)布調查結果:18%的大學生愿意接受“零月薪”,較2009年上升16.7個百分點。(《中國青年報》) 負月薪:“幾百個同學去搶一個崗位,哥不得不使出"撒手锏":負月薪競聘!”近日,一名大三男生稱,一家知名公司在校園招聘時,不少學生提出愿“零月薪”上崗。為了在眾多應聘者中勝出,他提出不但不要月薪,還可以每個月付用人單位1000元錢,并將自己的做法發(fā)到網上,引來網友熱議。(《現(xiàn)代快報》) 法律背景: 《勞動合同法》明確規(guī)定,“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因此,“零月薪”、“負月薪”在法律上是完全不允許的! |
GMT+8, 2024-10-24 0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