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青口物流中心網格員日常安全巡查時,注意到一輛正在裝貨的大貨車上存在可疑物品,開箱查驗后發(fā)現竟是精品煙花(擦炮),屬于易燃易爆物品,清點后共計5件4800小盒。 該網格員隨即將這一情況上報綜治聯勤室,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等部門第一時間趕赴現場進行處置。經視頻監(jiān)控倒查,這5件貨物由一輛小貨車卸在該檔口,檔口負責人在未落實開箱驗視的情況下便裝貨上車。 隨后,相關部門對該檔口實施關停整改并立案調查。根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規(guī)定,在托運的普通貨物中違規(guī)夾帶危險化學品,或者將危險化學品匿報或者謊報為普通貨物托運的,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對危險化學品托運人處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據此,相關部門對該批危險化學品的貨主胡某處以10萬元的罰款,并對該批危險化學品依法收繳。 |
GMT+8, 2024-10-28 12:24